影友恋 大黑店
去元阳是到云南的第一站。投宿影友恋。钱已付完,人已入住。1。明知屋里有人,门也不敲,径直自己用钥匙从外面开门进入,未打招呼,视我如空气,一句话未说,转身离去,门也未帮忙带上。
2。5分钟后复返。声称自己是老板娘,并通知我们此房间早已预订出去。我们应无条件立即从此房间搬离。
3。理由是接待我们的是小工。小工虽然在此工作,接待我们,收了我们的钱,钱虽然进了她的腰包,但仍不代表影友恋旅店。所以我们入住“纯属误会”。她老板娘最然和小工沟通有问题,但是他们的工作没有问题。虽然我们入住前此老板娘并未出现过,我们并不知情,但是还是得我们承担责任,我们必须作出调整和让步。
4。老板娘可以“好心的”给我们调个房间,从标准间降级到普通间。虽然降级,但是由于普通间是三人间,所以如果我们不加钱把整个房间包下来,不排除另外安排人入住的可能性。
5。老板娘一再强调,现在为旅游旺季,所有旅店的所有标间均已客满。即使我们不肯多出钱住她的三人普通间,也必定不可能在方圆百里内找到空房间。
6。我对于老板娘毫无歉意地语言实在忍无可忍,指出了这是他们内部沟通管理有问题,她应该在来之前拟定一个解决方案,但老板娘坚持认为我们无条件搬出就是不可取代的“最佳解决方案”。并且表示不愿再与我说话,因为我不讲道理,而她本人绝对是一个讲道理的人。
7。“影友恋”一向信誉良好,视顾客为上帝。(由此,我可以确信,她绝对不信基督教)。她该为我们考虑的都考虑了,能为我们做的都做了。
难道我是在月球上吗?
如果现在是在买东西,我付了钱,东西是不是已经归我所有了?这是最基本的商业常识吧?
旅店负责接待而且能够收钱的人无论是个扫地的还是烧水的,都是代表旅店出面的吧?都算是旅店的行为吧?难道我每次住店都要先搞清楚旅店的人事安排不成?
如果旅店自己把事情搞错了,责任应该是旅店的吧?我怎么就不讲道理了?!
责任人是旅店,我不要求你低声下气,至少也应该装作满怀歉意,至少也应该给个微笑,并且提出一个让人听着也算顺耳的解决方案吧?
而且老板娘一再说别家都不可能有标准间了,可是不到50米外的旅店,不但有标准间,而且只要50块,比“影友恋”便宜。我们住的那间是3张大床。老板娘说这里的房间是按每间收费,一张床的标间50块,三张床也是50块。
影友恋也是网上推荐了。大概生意好了,服务也就变质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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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床大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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